各校區(qū)、各部門、各單位:
根據《山東省省屬高等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績效評價暫行辦法》(魯財資〔2022〕24號)、《山東科技大學國有資產管理績效評價辦法》(山科大發(fā)〔2023〕46號)等文件要求,現將2025年國有資產管理績效評價工作通知如下。
一、績效評價范圍
全校教學科研單位、黨政群團教輔單位。
二、績效評價內容
(一)資產管理體制情況。主要評價各部門、各單位資產管理組織領導、人員配備和制度建設情況。
(二)資產全生命周期管理情況。主要評價各部門、各單位資產配置、資產使用、資產處置等環(huán)節(jié)法規(guī)制度落實情況和管理成效等。
(三)資產基礎管理情況。主要評價各部門、各單位資產清查核實、信息化建設、資產報告,以及無形資產管理等各項基礎工作。
(四)資產管理考核情況。主要評價各部門、各單位資產管理檢查、績效考核、整改落實情況。
(五)其他。主要對資產管理改革創(chuàng)新和表彰獎勵,開展外部跨單位、跨地區(qū)、跨級次資產調劑等設置加分項;對資產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等,設置扣分項。
三、績效評價方式
績效評價采取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評??冃гu價等級設置為優(yōu)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級;大于或等于90分的為優(yōu)秀、80分(含)-90分的為良好、60分(含)-80分的為合格、小于60分的為不合格。
四、績效評價程序
(一)開展自評
各單位按照《山東科技大學國有資產管理績效評價辦法》,對照辦法附件《國有資產管理績效評價表》所列各項指標,對2025年資產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自評打分,并撰寫自評報告(自評報告中可附相關支撐材料),于2025年12月9日下午17:30前,將加蓋單位公章的PDF版自評材料發(fā)送至郵箱zcc@sdust.edu.cn。
(二)實施考評工作
資產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照績效評價表的各項指標要求、自評報告及支撐材料,結合各單位日常資產管理工作情況,對各單位進行定性考核指標考評;同時,匯總教務處、研究生院、科技處、人文社科處等相關部門考核評價結果,計算定量考核分數,最終得出考核評價總分。
五、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及應用
績效評價結束后,資產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績效評價結果報告資產管理領導小組備案并進行通報。同時,根據學校對教學科研單位績效考核中資產指標的要求進行賦分。
對評價不合格的部門單位下達整改通知書,針對績效評價反饋的資產管理薄弱環(huán)節(jié)和突出問題,逐項進行整改落實,規(guī)范資產管理工作。
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各部門、各單位下一年度資產配置計劃的重要依據。對績效評價優(yōu)秀的部門、單位在資產配置計劃方面優(yōu)先保障;對績效評價不合格的部門、單位,減少、調整其資產配置計劃。
六、有關說明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制,并認定該部門、單位年度資產管理績效評價結果為不合格。
(一)違反上級部門和學校國有資產管理規(guī)定,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
(二)擅自處置學校國有資產的;
(三)擅自出租、出借學校的場館、場地、教室、儀器設備、房屋等國有資產的;
(四)因人為原因的責任事故造成國有資產損失,隱瞞不報或未按規(guī)定追究相關責任的。
七、工作要求
各部門、各單位應高度重視資產管理績效評價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并指定專人負責。應嚴格按照評價辦法要求,做好相關資料收集、整理和匯總工作,并確保所提供的評價資料真實、準確、完整。
附件:
1.《山東省省屬高等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績效評價暫行辦法》(魯財資〔2022〕24號)
2.《山東科技大學國有資產管理績效評價辦法》(山科大發(fā)〔2023〕46號)
資產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11月26日